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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分公司 外国公司能不能直接在深圳设立分公司?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7-10-08  浏览次数:643

在深圳注册公司中,注册分公司的也不在少数,而且我们常常也看到很多外地企业的分公司,就唯独好像就是没有看到过带有外国的XX分公司,为何?外国公司能不能直接在深圳设立分公司?

注册分公司

果不其然,外国公司确实是不能直接在深圳设立分公司的。根据《公司法》第193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国务院尚未出台。

那么外国公司要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该怎么办呢?

外国公司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只有这两种方式:一是设立“常驻代表机构”;二是以“承包经营”的经营方式。除了这两种方式其他经营模式暂不可以设立。

那么外国企业如何在深圳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呢?

首先代表机构要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一)申请书,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申请书;

(二)外国企业住所证明和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

(三)外国企业章程或者组织协议;

(四)外国企业对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命文件;

(五)首席代表、代表的身份证明和简历;

(六)同外国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七)代表机构驻在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

领取工商登记证后30天内,需办理下列手续:

1、到公安局办理登记备案。

2、然后刻这三章:办事处公章、首席代表名章、财务专用章。

3、办理企业代码证,到技术监督局去办理。

4、接着要去备案,到外汇管理局备案;还需申请开立外汇帐户。

5、还需要开外汇银行开户和人民币账户。

6、地方税务局办理纳税登记手续。

7、和一般公司一样也要到国家税务局办理纳税登记手续。

8、如果有进出口业务还需要到海关办理进出口权业务登记手续。

9、还需要办理外籍首席代表的就业证,这个证到劳动局办理去办理。

10、最后还需办理外籍首席代表居留证或是多次往返工作签证,这个证需要到公安局办理。

办理完成后常驻代表机构后,外国企业才能在深圳合法经营。最后好顺佳小编需要提醒的是,外国企业切不可自行设立代表机构或者从事代表机构业务活动,否则也会被罚款,情节严重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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