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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网上留言竟构成公司不正当竞争?深圳市工商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7-12-05  浏览次数:970

网上的留言可谓是多不胜数,类型别样,而正是这些看起来非常常见的网上留言信息竟让两家公司打起了一场浩浩荡荡的商业官司。其中一家公司因使用这些网上留言竟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遇到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司要如何应对?不正当竞争损失赔偿的标准是什么?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有请深圳龙岗公司注册小编小编介绍:

深圳市工商局

在案件中,两家公司中的一家作为一种互联网网友留言点评的公司,专门以收集网友的留言来作为营业渠道,而另一家公司在工作时则选取了很多属于前一家公司的网友留言。后来法院在审判中发现,两家公司是同行竞争关系,因后者的原因给前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因此后一家公司则因为擅自使用他人收集的信息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竞争过程中利用虚假、欺诈等违法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企业在遇到不正当竞争时该怎么应对?


1、一方面要搜集对方不正当竞争的证据材料,另一方面要与对方沟通,通知对方停止该违法行为。


2、向有关行政机关进行举报,要求相关行政机关对该违法公司作出相应的处罚。


3、向人民法院提取诉讼,请求法院责令对方停止违法行为并赔偿本公司所受经济损失。


4、规范公司经营,树立公司品牌观念,合法使用法律保护伞。


 需注意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1、影响交易的第三方也可以成为商业贿赂的对象;


2、将他人已注册商标或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登记为企业字号。


 公司损失赔偿标准?


1、首先根据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实际损失;


2、被侵害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的利润,并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的合理费用。


小编最后提醒:各经营者一定要合法规范经营,切勿使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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