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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有哪些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7-12-15  浏览次数:937

深圳公司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有哪些呢?下面一起随着好顺佳深圳注册公司小编来详细介绍一下。

公司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独立的许可协议,在其他合同中的商标使用许可条款,例如附随于技术转让、特许经营等商标使用的规定。签订商标使用协议时可考虑下列问题:


1、普通许可:“薄利多销”的形式。

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并且许可人保留自己在此地区内使用公司注册商标、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这个商标的权利。

2、独占许可:可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

在规定地域范围之内,被许可人对授权使用公司注册商标享有了独占使用权。许可人不可再把同一和商标许可给第三个人,许可人自己也不可在这个地域内使用此商标。独占许可的使用费要比其他许可证的高得多,因此只有当被许可人考虑从产品竞争的市场效果,认为自己确是有必要在一定的区域内独占使用此商标才会要求得到这种商标许可。

3、排他许可:商标权人和被许可人使用的并行。

在这种情况下,除了许可人给予被许可人使用这个公司注册商标的权利之外,被许可人还可以享有排除第三个人使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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