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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分公司注册资金的规定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7-12-25  浏览次数:1119

很多企业经过一定发展后,进行扩展业务设立分公司,那么在设立分公司注册资金方面有什么规定吗?现在就由好顺佳深圳注册公司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深圳分公司注册资金的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分公司注册资金方面是没有的,它不具备独立法人主体的资格。从法律意义上,分公司根本不是独立法人,因为它本身就属于总公司所设立的分支机构,那么分公司所有债权债务都由总公司来承担。

分公司注册资金都是总公司直接划拨到分公司账户上。独立核算的深圳分公司可以在分公司注册所在地进行交纳税收。分公司注册资金虽没有要求,但须办理正式的分公司注册登记。


深圳分公司注册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需进行签署《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需进行签署《共同委托代理人、指定代表证明》、委托代理人以及指定代表身份证明;

   3、公司章程;总公司营业执照;

   4、分公司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与身份证件;

   5、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出总公司经营范围;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相关的批准文件、许可证书与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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