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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深圳公司核名有哪些基本的规矩?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8-09-10  浏览次数:663

在深圳注册公司,核名是第一步,今天就和好顺佳深圳注册公司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注册深圳公司核名有哪些基本的规矩吧。


1、企业名称的常见组成形式:行政区划+商号+行业(或者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商号和行政区划可以换位置,行政区划也不是必须存在的。很多大型企业都没有行政区划。

2、所用的商号不得与其它已经核准或者注册的相同行业或无标明行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3、不得与其他企业名称变更未满1年时间的原来的公司名称相同;

4、不得与已经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之后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5、名称冠“广东”的公司,须符合《广东省企业冠省名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6、如果想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或名称中不含行政区划,要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中第五条、第十条的规定;

7、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外一个企业名称,企业的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起所从属的企业的名称;

8、企业名称只可以使用汉字,繁体简体均可。

9、企业的字号应当由二个以上的字组成。

10、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想要公司注册名称快点审核通过,上面所说的几点可要注意了。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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