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好顺佳财税法一站式服务平台!专注于深圳公司注册
好顺佳

  138-2652-8954

专注创业 追求到底

FOLLOW NEWS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7个区别!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8-10-08  浏览次数:761

合伙企业与公司都是依据相关规定成立的经济组织,这两类经济组织在平时也算是比较常见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了解过它们之间的区别呢?好顺佳深圳注册公司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合伙企业与公司的7个区别。


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盈利组织。


公司是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出资方式设立,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有以下这7点!


1、成立基础: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基础,具有约定性特征。公司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具有法定性特征。


2、出资人要求:合伙企业基于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和“人合”的基础,合伙人应为自然人。而公司则无此方面的限制。


3、法律地位:合伙企业仅有相对的独立人格,也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有绝对的独立人格,并具有法人资格。


4、管理权利: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以及其他约定自行决定对合伙企业的管理方式。公司管理权由公司治理机构行使,公司股东只能通过公司治理机构行使对公司的管理权。


5、财产关系:合伙企业仅强调财产的相对独立性,企业的财产和合伙人的财产还是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并不强调财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公司强调的是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严格分离,公司的财产也具有完整性与独立性。


6、盈利分配和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盈亏分配由合伙人自行约定。公司的盈亏分配,从原则上说,是按出资比例进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话就除外。


7、责任承担: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推荐阅读:深圳公司注册 合伙企业需满足哪些条件





合作伙伴

  • 伙伴1
  • 伙伴2
  • 伙伴3
  • 伙伴4
  • 伙伴5
  • 伙伴1
  • 伙伴2
  • 伙伴3
 更多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