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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注册的4个误区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8-10-29  浏览次数:646


对于一些刚准备注册公司的年轻创业者,在注册公司方面上可能有些误区,那么深圳公司注册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好顺佳深圳注册公司小编为您讲述四个对于深圳公司注册的误区。


一、货币不是作为唯一的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货币和非货币作为出资方式,包含实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等等多个方式。


二、经营场所不是都要求是实际、唯一的商业权证地址

注册公司必须有住所,一般要求一址一照。但不少地区对电子商务类企业住所要求等适当放开、降低创业门槛。


三、新设公司没有经营并非不需要编制报表和纳税申报

纳税人依照法律规定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四、董事、经理不是不能由同一个自然人兼任

股东人数少或小规模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得兼任监事。公司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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