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好顺佳财税法一站式服务平台!专注于深圳公司注册
好顺佳

  138-2652-8954

专注创业 追求到底

FOLLOW NEWS

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方式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9-08-23  浏览次数:647

公司发起人或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1、伪造虚假基础关系,公司与股东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形抽回出资。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带走。

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

5、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合作伙伴

  • 伙伴1
  • 伙伴2
  • 伙伴3
  • 伙伴4
  • 伙伴5
  • 伙伴1
  • 伙伴2
  • 伙伴3
 更多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