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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2-03-14 浏览次数:460
公司章程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其主要内容由法律规定,是法律文件。公司章程的记录必须符合法定格式和要求。公司章程应包含八点:
1. 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
公司名称是区分公司与其他公司和市场参与者的标志,是法人实体的名称。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是其主要营业地点的所在地,所有公司都必须有一个注册办事处。给出公司的名称和注册地址,这是识别公司和确认其权利和义务归属的依据。
二、公司经营范围
这是指公司经营所在的行业和所承接的项目类型。也称为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必须依法登记,有的还必须依法批准。明确公司经营范围的目的是明确公司经营的边界,便于政府监督管理,也便于经营管理人员实施。
三、公司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是指各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以货币表示。公司章程应当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
四、股东姓名
个人股东应提供其姓名,法人实体应提供其姓名。这是为了表明公司的投资者是谁。
五、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是指出资的种类。股东是以现金、实物还是无形财产出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出资额是指以货币表示的各类出资额的价值。出资时间是指股东出资的年、月、日,如果股东分期缴纳出资的,股东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每一期的时间。
六、本会的主要组织机构及成立方式、职权及议事规则
公司的主要机构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等,这些机构是依法设立的。产生的具体形式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同时,这些机构依法承担的职责、权限、程序和规则也应当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代表,即公司与外界有法律关系的,法定代表人表达法人意志的人。法定代表人是具有无限法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根据本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经理或经理,由公司章程规定,并经工商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8、股东大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是约束公司行为、规范公司股东之间相互关系的重要文件。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以会议的形式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除本条规定应在章程中列举的事项外,股东大会还可以规定其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一般认为,《公司章程》规定的事项是绝对可记录的,而应由股东大会单独记录的事项是相对可记录的。
公司章程经法律、法规规定备案后,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