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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企业能否有两个经营场所?有两个以上的该怎么办?

好顺佳回答  时间:2017-10-17

答:一个企业可以有两个经营场所,如果在主要经营场所之外另有经营场所的,可以办理成分支机构。企业可选择分支机构的登记方式:第一种是企业申请将增设的经营场所登记于隶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另行申办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但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增设的经营场所不使用独立字号;二是在该经营场所从事的行业无需前置审批。提交的材料包括:(1)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备案登记申请书》;(2)隶属企业出具的关于不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决定;(3)增设的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4)隶属企业出具的关于增设经营场所不从事需要取得审批的承诺,这里的审批既包括涉及项目的前置审批,也包括涉及特殊场所的审批如环保等;(5)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审核意见为:同意办理增设经营场所备案登记,并核发经营场所备案通知书。增设的经营场所凭备案通知书及所隶属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第二种是企业选择单独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根据二十八条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分支机构备案规定适用于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详情请咨询好顺佳深圳注册公司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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