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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8]61号)规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详情请咨询深圳龙岗公司注册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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