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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好顺佳建议您作废后重新开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好顺佳在这里提醒一句,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上盖了一个章不清晰,建议作废重开。不管是否合理,但是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说,严谨还是不会有错的!详情请咨询深圳龙岗公司注册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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